自我安全教育的方法是多種多樣的,在自我認識的方法中也包含有自我安全教育的方法,在此,針對煤礦職工介紹以下幾種自我安全教育的方法。
(1)“害怕”法。煤礦在進行安技培訓時,除了要進行愛崗、技訓等教育外,首先要讓其認識到自己所從事職業(yè)的特殊性、危險性。“害怕”才是職工我要安全的先決條件,試想一個不知害怕的人,有什么事不敢干?無論是爬膠帶、還是蹬鉤頭等沒有不敢干的。所以要教育職工,無論在什么地點、什么環(huán)境下工作,都要首先查看周圍安全情況。徹底消除不安全因素,才能不害怕,才肯刻苦學習技術、才會真正做到我要安全!才會抵制違章指揮、克制違章作業(yè),做好安全工作。
(2)討論法。首先,要設計好討論的內容,確定討論主題,如安全與產量及進尺、安全與效益以及安全與家庭的問題等。討論可通過幾位同事、朋友、同學等現身說教,或在入礦培訓課堂上討論等多種方式進行,通過辯論、學習,弄清道理,提高自己的認識能力,讓自己真正受到教育、得到啟迪、悟出道理。
(3)參觀調查法。通過參觀事故展覽、幻燈、錄像、現場調查、事故分析擴大會等多種形式了解到的生動事實來提高自己的安全思想認識。在碰到類似環(huán)境時,在職工的大腦中立即產生條件反射,很快就意識到所處環(huán)境的危險性,就會告誡自己注意安全。
(4)學習榜樣法。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向安全方面的先進人物學習是一種有效的方法。因為人們的道德行為是通過學習來獲得的,所以俄羅斯社會心理學家安德列娃認為,模仿是進步的源泉,在模仿中,職工改變了自己原來的想法或行為,以榜樣的行為來約束自己,從而達到自我教育的目的。
(5)消除懼怕“長官”法。當前,國企改革、下崗分流、煤炭市場疲軟、企業(yè)效益不佳等因素無不影響到職工自我安全問題。不少基層干部和“兵頭將尾”往往采取高壓管理、不講理管理等方法?!笆裁催`章不違章,安全不安全,我看行就得干,不干就停你的班,讓你下崗……”,這種現象造成許多職工懼怕“長官”,形成了一種“出了事是領導造成的,怕穿小鞋”等愚昧思想,這種思想的蔓延是事故多發(fā)、重復發(fā)生的根源。報載1998年秋季某單位一領導安排一名電工去干一項工作,該職工到現場看后,向領導反映工作地點的安全隱患他本人無法處理,請科里派人幫助解決。該領導說:“現在減人提效,沒人!隱患自己想辦法辦理,而且不許違章,不干的話,下次下崗你考慮考慮?!苯Y果,造成這名職工在工作中觸電死亡的悲劇。如果,這名職工不懼怕“長官”,堅持自己正確的看法,就不可能發(fā)生這樣的悲劇了。(趙玉勝,鄭幫廷)